日照市•莒县•店子集街道

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启封


实施主体 日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理结果名称 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启封业务回单
基本编码 37201704600701 业务办理项编码 12371100575473212A337201704600701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办件类型 1
事项版本 12421.0 事项状态
服务对象 2,3,4,5,6,9 是否通办 1
是否支持快递申请 0 办理形式 1,2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1 送达方式
行使层级 3 网办深度 4
实施主体性质 1 是否存在数量限制 0
权力来源 1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法定办结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
是否收费 0 联办机构
办理方式 1 办理结果类型 30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市直管理部:地址日照市青岛路518号国际博览中心D区日照市政务服务大厅一楼综合受理窗口B15-B20号;东港管理部:地址日照市东港区临沂路269号东港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受理窗口43-48号;岚山管理部:地址日照市岚山区岚山中路41号岚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受理窗口43-46号;莒县管理部:地址日照市莒县银杏大道与振东大道交汇处东200米莒县为民服务中心一楼综合受理窗口1-5号;五莲管理部:地址日照市五莲县富强路101号政务服务大厅一楼综合受理窗口1-3号;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部:地址日照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西路366号开发区政务服务大厅二楼综合受理窗口E01-E04号。
咨询电话号码:0633-12329
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市直管理部:地址日照市青岛路518号国际博览中心D区日照市政务服务大厅一楼综合受理窗口B15-B20号;东港管理部:地址日照市东港区临沂路269号东港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受理窗口43-48号;岚山管理部:地址日照市岚山区岚山中路41号岚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受理窗口43-46号;莒县管理部:地址日照市莒县银杏大道与振东大道交汇处东200米莒县为民服务中心一楼综合受理窗口1-5号;五莲管理部:地址日照市五莲县富强路101号政务服务大厅一楼综合受理窗口1-3号;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部:地址日照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西路366号开发区政务服务大厅二楼综合受理窗口E01-E04号。
投诉电话号码:0633-8168270
办理地点、时间 办理地点: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青岛路518号日照国际博览中心D区日照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公积金服务专区综合受理B18、B17、B16、B20、B15、B19
窗口名称:综合受理
窗口编号:B18,B17,B16,B20,B15,B19
办理时间:市直管理部、东港管理部、岚山管理部、莒县管理部、五莲管理部: 国家法定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夏季),14:00—17:30(冬季)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部: 国家法定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夏季),13:30—17:00(冬季)  

依据名称 发布令号(文号) 依据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的决定》和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十五条第一款: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第二款: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查看原文
《关于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的通知》 建金〔2011〕9号 附件《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引(试行)》一、(六)账户封存与启封。单位破产、撤销或解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但停止或暂停发放工资,暂时中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不符合销户提取条件的,单位应到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无接收单位的职工,其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应实行集中封存管理。职工需要恢复缴存住房公积金时,应办理住房公积金启封手续。” 查看原文
缴存人与原缴存单位恢复工资关系;
缴存人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个人账户转移至新缴存单位继续缴存的。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例范本(附件) 空白样表(附件) 材料告知承诺书(附件)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对应电子证照
单位经办人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1 1 份 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非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暂无 20 政府部门核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住房公积金启封申请表 1 1 份 1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暂无 10 申请人自行下载填报 -
暂无
暂无法律救济
问题1: 职工同城转移个人账户,需要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启封吗?
解答: 根据有关规定,职工工作调动,应当自工作调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转入新单位后办理个人账户启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