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实施主体 日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理结果名称 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基本编码 37201704601601 业务办理项编码 12371100575473212A337201704601601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办件类型 1
事项版本 12416.0 事项状态
服务对象 2,3,4,5,6,9 是否通办 1
是否支持快递申请 0 办理形式 1,2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1 送达方式
行使层级 3 网办深度 4
实施主体性质 1 是否存在数量限制 0
权力来源 1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法定办结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
是否收费 0 联办机构
办理方式 1 办理结果类型 30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市直管理部:地址日照市青岛路518号国际博览中心D区日照市政务服务大厅一楼综合受理窗口B15-B20号;东港管理部:地址日照市东港区临沂路269号东港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受理窗口43-48号;岚山管理部:地址日照市岚山区岚山中路41号岚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受理窗口43-46号;莒县管理部:地址日照市莒县银杏大道与振东大道交汇处东200米莒县为民服务中心一楼综合受理窗口1-5号;五莲管理部:地址日照市五莲县富强路101号政务服务大厅一楼综合受理窗口1-3号;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部:地址日照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西路366号开发区政务服务大厅二楼综合受理窗口E01-E04号。
咨询电话号码:0633-8717020;0633-8229478;0633-6226877;
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市直管理部:地址日照市青岛路518号国际博览中心D区日照市政务服务大厅一楼综合受理窗口B15-B20号;东港管理部:地址日照市东港区临沂路269号东港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受理窗口43-48号;岚山管理部:地址日照市岚山区岚山中路41号岚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受理窗口43-46号;莒县管理部:地址日照市莒县银杏大道与振东大道交汇处东200米莒县为民服务中心一楼综合受理窗口1-5号;五莲管理部:地址日照市五莲县富强路101号政务服务大厅一楼综合受理窗口1-3号;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部:地址日照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西路366号开发区政务服务大厅二楼综合受理窗口E01-E04号。
投诉电话号码:0633-8168270
办理地点、时间 办理地点:市直管理部:地址山东省日照市青岛路518号国际博览中心D区日照市政务服务大厅一楼综合受理窗口B15-B20号,电话0633-8717020;东港管理部:地址日照市东港区临沂路269号东港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受理窗口43-48号,电话0633-8229478;岚山管理部:地址日照市岚山区岚山中路41号岚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受理窗口43-46号,电话0633-2611277;莒县管理部:地址日照市莒县银杏大道与振东大道交汇处东200米莒县为民服务中心一楼综合受理窗口1-5号,电话0633-6226877;五莲管理部:地址日照市五莲县富强路101号政务服务大厅一楼综合受理窗口1-3号,电话0633-5310665;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部:地址日照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西路366号开发区政务服务大厅二楼综合受理窗口E01-E04号,电话0633-8168292。
窗口名称:综合受理窗口
窗口编号:市直管理部:B15-B20号窗口 东港管理部:43-48号窗口 岚山管理部:43-46号窗口 莒县管理部:1-5号窗口 五莲管理部:1-3号窗口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部:E01-E04号窗口
办理时间:市直管理部、东港管理部、岚山管理部、莒县管理部、五莲管理部: 国家法定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夏季),14:00—17:30(冬季)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部: 国家法定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夏季),13:30—17:00(冬季)  

依据名称 发布令号(文号) 依据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的决定》和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三十六条: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 查看原文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的决定》和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 查看原文
已开户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例范本(附件) 空白样表(附件) 材料告知承诺书(附件)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对应电子证照
开具缴存证明的书面申请 1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暂无 10 申请单位出具 -
单位经办人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1 1 份 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暂无 20 政府部门核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单位社保缴存证明 1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暂无 10 社保部门提供 -
暂无
暂无法律救济
问题1: 开具单位缴存证明需提供哪些材料?
解答: 需提供开具缴存证明的书面申请、经办人身份证件和单位社保缴存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