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路施工交通安全审查(县级权限)


实施主体 莒县公安局 办理结果名称 涉路施工交通安全审查
基本编码 00010914600301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7112200436969XF4000109146003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办件类型 2
事项版本 45.0 事项状态
服务对象 2,3,4,5 是否通办 0
是否支持快递申请 0 办理形式 1,2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1 送达方式 1
行使层级 4 网办深度 4
实施主体性质 1 是否存在数量限制 0
权力来源 1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法定办结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
是否收费 0 联办机构 暂无
办理方式 办理结果类型 2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日照市莒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和驾驶人管理中队院北侧综合服务大厅违章处理室2号窗口
咨询电话号码:0633-7977616
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日照市莒县城阳街道临沂路69号莒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督查科
投诉电话号码:0633-7977607
办理地点、时间 办理地点:山东省日照市莒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和驾驶人管理中队院北侧综合服务大厅违章处理室2号窗口
窗口名称:综合受理窗口
窗口编号:2
办理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的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夏季),14:00-17:00(冬季)。  

依据名称 发布令号(文号) 依据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暂无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2条。 第三十二条 第一款 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应当事先征得道路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 2、《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30条。 第三十条 未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 查看原文
对于申请材料齐全、规范、基本信息无误的,予以受理。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例范本(附件) 空白样表(附件) 材料告知承诺书(附件)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对应电子证照
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方案 1 1 份 2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暂无 10 暂无 -
申请表 1 0 份 2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暂无 10 暂无 -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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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