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莒县•阎庄街道

育龄人群服务地变更


承办机构 本事项无承办机构 实施主体性质 1
基本编码 37202307000101 实施编码 11371122004319377H5372023070001
实施主体 莒县阎庄街道办事处 事项版本 12401.0
事项状态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公示 1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1 办理方式 1
办理结果类型 55 办理结果名称
送达方式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联办机构 暂无 行使层级 5
服务对象 1
法定办结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
是否收费 0 办件类型 2
通办范围 办理形式 1,2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0
网办深度 2
本事项支持 1,2,3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日照市莒县阎庄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1号
咨询电话:0633-6826289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日照市莒县银杏大道与振东大道交汇处东200米莒县为民服务中心二楼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挑错窗口”城阳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接诉即办”窗口
投诉电话:0633-62002599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日照市莒县阎庄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1号(综合受理窗口)
受理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夏季),14:00-17:30(冬季)  

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发布令号(文号) 具体规定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基层人口监测统计服务管理意见>的通知》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鲁卫函〔2022〕341号 二、服务管理内容 (一)建立已婚和有生育现象的育龄人群电子档案。(二)上报婚姻、生育(收养)、避孕、迁移、流动、奖扶、特扶、死亡等变动信息。(三)办理生育登记。(四)开展人口监测。四、服务管理地 常住人口以乡镇(街道)为区域,流动人口以县(市、区)为区域界定职责。育龄妇女单位、常住地或户籍地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变更服务管理地。(一)服务管理地发生变化的,由现管理地(迁入地)进行网上变更,补充完善信息并落实服务管理责任。(二)跨省迁出人员常住地不变的,仍由原服务管理地进行统计管理;其他的由原服务管理地变更,不再进行服务管理。(三)跨省迁入人员,由常住地纳入服务管理。 查看原文
建立已婚和有生育现象的育龄人群电子档案后,育龄妇女单位、常住地或户籍地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变更服务管理地。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身份证 1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20 公安部门核发
暂无
暂无法律救济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法律依据
暂无常见问题